关于开展 2024年度“卓越人才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4-10 点击数:

各学院、部()室、各直属单位

根据学校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烟理工校字【2024】29号的要求,现就开展2024“卓越人才”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“卓越人才工程”主要面向学校教学岗位专任教师;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,完成目标业绩外,达到评选条件者,可参与评选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请人应符合《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的聘任条件。

(二)报时需提交烟台理工学院“卓越人才工程”申请表》、提交近3首次申报5年的代表性的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

(三)学校将按照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、公示、校长办公会审批等流程组织申报和选拔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个人申报(416

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“卓越人才工程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各单位审核,由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(人才办公室),电子版发送至wjxyrsb@163.com。

(二)材料审核

人才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业绩条件进行审核。

(三)学校评审

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议遴选确定推荐人选

(四)办公会审议

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2024届卓越人才入选名单

(五)公示和聘任

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。

四、重点说明

(一)学校“卓越人才工程”实行“有进有出、合理流动”的动态管理模式。

(二)卓越人才实行协议管理,各层次人才聘期均为3年,聘期结束,自动解聘,申请人根据新的业绩重新申报聘任一个聘期内不再微调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人才办公室:综合楼S555

联系人:张超

联系方式0535-691506365063(内线)



人事处       

2024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