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(处)室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学校《“卓越人才工程”实施办法》(烟理工校字【2024】29号)的要求,现就开展2024年“卓越人才”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“卓越人才工程”主要面向学校教学岗位专任教师;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,完成目标业绩外,达到评选条件者,可参与评选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请人应符合《“卓越人才工程”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的聘任条件。
(二)申报时需提交《烟台理工学院“卓越人才工程”申请表》、并提交近3年(首次申报5年)的代表性的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。
(三)学校将按照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、公示、校长办公会审批等流程组织申报和选拔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个人申报(4月16日前)
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《“卓越人才工程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各单位审核,由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(人才办公室),电子版发送至wjxyrsb@163.com。
(二)材料审核
人才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业绩条件进行审核。
(三)学校评审
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议遴选确定推荐人选。
(四)学校办公会审议
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2024届卓越人才入选名单。
(五)公示和聘任
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。
四、重点说明
(一)学校“卓越人才工程”实行“有进有出、合理流动”的动态管理模式。
(二)卓越人才实行协议管理,各层次人才聘期均为3年,聘期结束,自动解聘,申请人根据新的业绩重新申报聘任,一个聘期内不再微调。
五、联系方式
人才办公室:综合楼S555
联系人:张超
联系方式:0535-6915063,65063(内线)
人事处
2024年4月10日